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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学院招聘艺术学院院长启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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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学院招聘艺术学院院长启事

    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,由浙江省和台州市共管共建的综合性普通高校。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艺术学院院长1名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应聘条件和要求
     1、政治素质好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、政策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。
     2、应从事过美术、音乐、艺术设计等学科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,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。
     3、具有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经历,并有较强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能力。作风民主,办事公正,顾全大局。
     4、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。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。
二、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
     1、本人简历(要求从本科起不间断地列出);
     2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;
     3、反映本人教学与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(主要学术成果、承担课题、获奖情况等);
     4、书面介绍本人应聘优势、工作设想。
三、有关待遇
     1、受聘后享受我校同等人员待遇,包括工资、奖金及福利待遇。
     2、给予住房补贴50万元,安家费10万元,科研启动费10万元。
     3、帮助安排配偶工作。
     报名时间截至2008年6月15日。
四、联系方式
     联系地址: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组织部、人事处(邮编:317000) 
     联 系 人:潘林超 鲍婷婷
     联系电话:0576—5137101 5137006
     E-mail: rsc@tzc.edu.cn

 台州学院党委组织部
台州学院人事处
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


     另:我校常年按二个不同层次引进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,有关政策及详情请浏览台州学院网站 (http://www.tzc.edu.cn),有意者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(联系人:潘林超,联系电话:0576-5137101,E-mail:rsc@tzc.edu.cn 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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